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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天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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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普律师事务所宣传简报(2013)第011期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3-11-30 10:21:16点击:437

宣 传 简 报

(2013)第011期 

四川天普律师事务所     2013年12月1日

省厅律师公证工作处处长刘贵文一行

来四川天普律师事务所考察调研

图为:考察调研现场(右三刘贵文,左二董尚凯)

    2013年11月21日,四川省司法厅律师公证工作处处长刘贵文一行,在南充市司法局董尚凯副局长、律管科科长赵泽均、嘉陵区司法局局长罗彤、副局长杨桂发、副局长唐伟、副局长王永杰的陪同下,来到四川天普律师事务所考察调研。

    调研过程中,刘贵文一行先后参观了四川天普律师事务所办公环境、办公设施、党支部建设、所正规化管理、档案、财务制度落实情况。首先听取了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曹秀峰对加强支部建设的情况汇报,随后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洪科对所正规化建设、律师办案中遇到的问题、下步工作打算向调研组一行作了全面汇报。

图为区司法局副局长唐伟检查各种登记本

    事务所主任张洪科重点汇报了律师工作困境。

    一是立案难。体现在法院刻意刁难、相互推诿、不履行告知义务等方面。

    二是送达难。体现在法院在送达诉讼文书时,往往简单地要求提供被告电话,如不能联系或被告不主动到院领取,就要求原告将被告找到法院或要求原告撤诉等方面。

    三是取证难。体现在被告的户籍证明难以调取,法院要求立案必须提供被告户籍证明,但公安户籍部门要求先有法院立案通知书,相互矛盾等方面。

    四是办案难。体现在法院注重调解甚至变相强制调解、诉讼文书不能送达被告,即强制要求原告撤诉等方面。

    五是执行难。执行法官往往要求申请人提供被申请人准确财产信息,而不主动依法查找被申请人财产,即便财产信息明确,也长期拖延等方面。

图为:事务所主任张洪科汇报工作(左四张洪科)

图为:省厅律师公证工作处处长刘贵文作指示(右二刘贵文)

    省司法厅律师公证工作处处长刘贵文在听完汇报后指出:“四川天普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有大局意识、前瞻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高度评价了该所“老带新、结对子、一带一”的做法,他要求事务所要有一条清晰的发展思路,要注重整合事务所资源,着力对全所律师的培养,充分激发全所律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把事务所推向一个全新的台阶。

  

报:市(区)司法局                                    

抄送:区委组织部                                 

发:   各顾问单位   嘉陵区企事业单位  (共印100份)

承办:四川天普律师事务所            电话:3880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