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 传 简 报(2016)第013期
宣传简 报
(2016)第013期
四川天普律师事务所 2016年11月16日
身先士卒当先锋 法治扶贫在行动
本刊讯(阳飘横)隆冬时节,细雨蒙蒙,寒风凛冽。
2016年11月15日,四川天普律师事务所,为了贯彻市(区)两级司法局关于“提高广大农民法律意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指示精神。该所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资深律师苟渊同志率领该所律师驱车前往南充市嘉陵区安平镇进行法治扶贫。这是今年来,该所再次深入嘉陵区部分贫困乡村进行“法治扶贫”的又一举措。
近年来,该所在法治扶贫活动中,急老百姓之所急、想老百姓之所想,帮助村组和农户解决实际问题。坚持把最贴心、最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送到千家万户。全所抽选出10名精干律师,定点进村入户、宣讲法律知识,做到了服务上门到家,让老百姓真正打得起官司,也为助推当地经济发展,百姓脱贫致富发挥了有效作用。
今年9月,该所在嘉陵区司法局、大通镇司法所、南充广播电视台的协助下,该所高级合伙人主任张洪科、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苟渊、高级合伙人王兴国亲自带领律师团队深入到大通镇谢家嘴村、玉村沟村等6个村组。并对这些村组挂了牌、颁发了法律书籍及法律常识宣传资料。他们力求在2年时间内,覆盖嘉陵区全部乡镇、村组。
图为四川天普律师事务所为贫困群众发放慰问物资和宣传资料
在这次活动中,四川天普律师事务所指派合伙人执行主任苟渊律师带队,再次深入到嘉陵区安平镇烧柴沟村、三溪口村等8个村组,为贫困地区和亟须法律援助的贫困户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制扶贫挂牌服务活动。
该所执行主任苟渊律师,在扶贫乡村接受南充电视台记者采访时说:“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个持久而常新的课题。我们四川天普律师事务所努力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特色。一是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与化解基层矛盾结合起来,在宣传法律过程中,注重化解和调处矛盾纠纷,努力发挥律师事务所法制宣传、调处纠纷的职能,做到标本兼治,积极维护农村稳定。二是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与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结合起来,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学法、用法,守法,自觉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是注重协调和发挥乡镇人民政府、基层司法所的作用,把法律下乡工作经常化、持久化”,走出一条适合贫困地区人民群众需要的法律服务新路子”。
图为当地群众现场学习
图为嘉陵区司法局王永杰副局长与群众亲切交流
嘉陵区司法局副局长王永杰、副局长李伟自始至终参加了上述活动。
报:市(区)司法局
抄送:区委组织部 宣传部
发: 各顾问单位 嘉陵区各企事业单位(共印100份)
承办:四川天普律师事务所 电话:3880390